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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加强双11期间定向营销短信审核通知(双11不得擅自发营销短信)

为规范京东双11营销短信服务行为,确保短信内容的安全性与合规性,保障京东零售短信业务良好的用户体验,减少大促期间用户客诉,现针对营销中心-客户运营模块中短信营销相关功能进行调整。 详情如下:

涉及功能:定向营销-短信营销、定向营销-定向优惠券、工具箱-短信管理(含短信签名与短信模板)

调整内容:即日起至双11大促结束(暂定11.12,如有变更将在本通知基础上更新)期间,所有通过营销中心-客户运营模块发送的营销短信(含短信签名与短信模板),均需在平台运营审批通过后,方可触达用户。

注意事项:

(1)请商家务必规范短信内容,如出现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、投放广告法限制使用用语、投放短信禁投的商品与服务,将予以驳回处理;

(2)由于大促期间短信发送频次高、量级大,短信通道可能出现拥堵情况,为避免商家短信无法及时发出,请尽量在短信发送时间前一日18点前设置好短信内容(含短信签名与短信模板)并提交审核。平台运营将在每日18点前完成当日短信审核。短信投放高峰期间将增加审核频次;

(3)受单个用户每日短信触达频次限制影响,部分商家短信发送状态可能出现 “实际人群数量2”导致短信发送失败的情况,属于正常现象,建议更换人群或时间后重新尝试发送。

预祝商家朋友双11大卖!

附录:常见审核驳回情况

(1)短信禁投的商品与服务:1段奶粉、计生情趣用品、医药(男科专科用药)、处方药、电子烟等,如涉及金融、医药,保险,教育培训等特殊业务范围的,须遵守特殊业务相关规范,并请法务侧评估合法性;

(2)短信内容必须完整、正确、与活动页面信息一致,促销活动必须要有明确的活动有效时间;

(3)短信内容中的链接必须为京东站内链接,且需转化为短链接;

(4)不得包含将用户引导至域外的内容(如+VX、手机号132XXXXXX联系等);

(5)不得包含好评返现、要求具体评价字数、好评晒图等违反电商法的内容;

(6)不得包含违法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内容:如虚假宣传、使用绝对化用语(高级、最低级、最好、最低、最便宜、或与“最”相似的其它用语);含有对商品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词语,如:治疗疾病、防癌抗癌、调节三高、治愈率99%、包治百病、一瓶搞定、3天起效、7天美白、无效退款等内容;

(7)其他违法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相关内容

文章名称:《京东加强双11期间定向营销短信审核通知(双11不得擅自发营销短信)》
文章链接:http://ds5.cc/jd/1891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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